close

外籍看護工 僅能從事照顧相關工作

藝人有無違法聘僱 勞工局近期約訪

周刊報導藍心湄疑似非法僱用外勞的案件,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有關聘僱資格的部分,已向勞委會確認該名印尼籍看護工來台工作的身分合法;至於申請過程中是否有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將由勞委會認定。另外,勞工局近期將約訪外勞本人,了解平時工作的內容,確認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情形,若工作內容違反規定,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近年來民眾檢舉違法聘僱外勞的案件相當多,雇主因對看護工幫傭的工作內容不了解,安排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從事遛狗、接送小孩、提購物袋等照顧病患以外的工作。特別是年關將近,隨著家戶陸續展開大掃除,勞工局提醒雇主,依規定外籍看護工工作範圍,僅限照顧被看護人,以及其生活起居的協助,例如:飲食、洗滌衣物、清潔環境等;超過這個範圍,即使外勞主動幫忙,並非出於雇主要求,也有可能違法。

 勞工局指出,該名藝人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主要工作為照顧其父親;外界質疑申請期間是否有提供不實檢體或不實資料,由於外勞許可權責在勞委會,也將由中央判定。

 據了解,勞工局近期將進行查訪,了解外勞平時工作內容,但目前沒有明確時間表。若確認違法,將依就服法第68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外勞外籍看護工幫傭廠勞監護工等最棒的外勞申請服務請洽東南亞外勞仲介
東南亞外勞申請免費洽詢專線0800-01-1234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

arrow
arrow

    fwrkern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