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人力仲介評鑑要點與去年相同

評鑑對象1,144家 委員綜合評分微改

101年度人力仲介評鑑即將展開,今年仍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承辦,共有1,144家人力仲介在100年12月底前設立者需接受評鑑,各區評鑑說明會預計3月底、4月初辦理,實地評鑑則自4月中展開、7月中完成所有評鑑工作。

勞委會表示,102年度執行101年度仲介評鑑方針是依勞委會100年2月11日修正發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評鑑要點與指標與去年相同。

不過,去年評鑑指標有增「綜合評分」3分,是由3位評鑑委員實地評鑑時,在現場感受仲介公司的服務品質,由3位委員分別選擇0、1、2、3分,再進行加總平均,勞委會指出,因為委員反映依仲介公司提供的佐證判定,不一定會給予整數分數,因此今年給分方式微改,委員仍是給予1至3分,不過可以給到小數點第1位如1.5分,3位委員分數總平均則是取到小數點第二位。

另針對優良仲介表揚方式會有所改變,勞委會指出,原是依仲介機構如評鑑年度引進之家庭類外勞包括看護工與幫傭占50%以上者,即歸屬於家庭類,反之則為事業類,就家庭類及事業類仲介機構各取全國前5名接受公開表揚。

101年度的優良仲介,預計會先設一定門檻標準,如連續3年評鑑A級、不能違法、有一定規模服務雇主與外勞等,仲介需先符合設定門檻後,再由仲介自行提出報告,表述自家仲介的服務等,再由專家學者評是否符合優良仲介、再給予公開表揚。

勞委會表示,102年評鑑101年度,維持去年標準、仲介評鑑及格門檻為70分,A級為90分以上、B級為89分至70分,C級修正為70分以下。

評鑑對象為當年度之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前設立之仲介機構(含受停業處分及暫停營業),新增對於設有分支機構的仲介,其總機構一律需受評鑑,分支機構當年度有辦理從事藍領外勞初招、重招、遞補與承接業務者,隨機選取一家分支機構評鑑,至於評鑑成績則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2者成績平均數為代表;不過仲介機構或其分支機構曾有拒絕評鑑或最近二次公告之評鑑成績為C級者,當年度不納入評鑑對象。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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