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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外勞入境前 需按10指紋

避免偽造來台 新措施明年3月實施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29日宣布,針對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四國,凡是申請來台居留簽證,入台超過6個月以上者,對象為外籍配偶、外籍勞工,申請簽證前,都必須要到駐外館處,進行十指按捺指紋;外籍人士入境簽證的新措施預計在101年2、3月時啟動。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目前是試辦階段,主要是收集資料,若是資料不足,將會與移民署會商,共享指紋資料庫。
對於外交部入簽新措施,勞委會表示,此舉能確實掌控外勞工作年限的資料,避免外勞偽造身分入台後,一旦發現就會遣返出境,降低爭議。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陳經銓今日表示,明年第一季起,越南、泰國、印尼及菲律賓的外籍配偶、勞工申辦超過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長期居留簽證時,必須在外交部駐當地館處按捺指紋;至於簽證費不會調整,確切實施時間預計在2月至3月間實施。
陳經銓強調,這四個東南亞國家證件不夠嚴謹,偽變造數量多,民眾換個身分就能入境台灣非法打工,造成國安問題,外交部從這個部分開始推動,將來會逐步擴大,但其他國家目前尚未考量採取指紋。
他表示,外交部和東南亞外勞、外配進入台灣數量多的館處,進行裝備測試,目前已大致就緒,明年第一季開始,包括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凡是申請來台居留簽證,就是入台超過6個月以上者,必須要到駐外館處,進行十指按捺指紋。
他說明,針對東南亞四國申請居留簽證來中華民國者,我們要做按捺指紋,主要考量這些國家有一些他們的證照,不是那麼嚴謹,民眾甚至會變換身分、姓名,重新申請旅行文件,有一些已來台作過勞工者,已經9年期滿,卻還想再進來,就回去換個名字,再申請旅行文件入台。有些國家部分外籍配偶,入台根本不是真實婚姻,而只是透過假結婚來台打工。
他說,許多案例讓我國領務人員,陷入這個旅行文件是真的,但身分根本有假的辨識窘境,但因為每個人的指紋都不一樣,如果我們已經有指紋的建檔,將來就可以做比對,防範東南亞地區民眾,用虛假身分再次非法進入中華民國打工。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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