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廿八歲印尼女看護,指控被僱主父子分別性侵害,七旬「阿公」每次在自家果園辦完事會給錢,四十多歲僱主則帶她到汽車旅館辦事。但僱主父子均矢口否認,辯稱是女看護藉口求去,故意亂講話。雙方各說各話。

     檢警調查,女看護情緒似乎頗受驚嚇,但對父子倆的身體器官特徵,無法具體指述,又未保留可疑證物,檢警將以女看護到醫院驗傷的診斷證明,釐清這起性侵羅生門。女看護經暫時安置後,目前已換新僱主繼續工作。

     此外,僱主以阿公行動不便申請女看護,但案發後,警方到僱主家裡調查,卻發現阿公可以自己走路、上下樓梯也沒問題;阿公傳喚到案時,卻要人攙扶,狀似不良於行。病況落差如此大,僱主申請看護是否涉嫌造假,也將一併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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