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看護人員良莠不齊

對「非住院但需要灌食或抽痰或特別照顧的病友」,政府相關單位的處理辦法似乎是兩套標準:一套較嚴格:病友不可以住在普通的安養院,必須住在有合格看護人員的看護之家,由看護人員抽痰。第二套標準較鬆散:如果病友希望住在家裡,可自行連絡居家看護人力仲介公司派來看護、或由外籍看護負責灌食與抽痰等特別照顧。

第二套標準,問題來了。人力仲介公司派的看護成員頗複雜:本地籍、陸配、逃跑外勞、外籍新娘、拿觀光護照來的「黑市外傭」,薪資落差很大,水準良莠不齊。

政府相關單位應端出更具體、有效的處理辦法,例如:擴大規模興辦職訓中心,儘可能多引導本勞參與居家看護職訓,並取得認證。政府也應考慮成立分級制度:第一級針對需要灌食、抽痰或其他需要專人照顧的病友,薪資也多一些;第二級是針對一般病友,薪資可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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