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未來若要聘請外籍看護工,將有類似鐘點人員的「外派聘用」模式可選擇,指定需求時段後,由機構派遣外籍看護工到府工作,再按時計費,雇主可不用煩惱外籍看護工的住宿及勞健保。勞委會表示,雖然政策還在研擬中,但「大體上」朝此方向辦理。

現行雇用外籍看護工,幾乎都讓他們住在雇主家裡,但也可能衍生外籍看護工生活環境不佳、遭受不當對待、全年無休等問題。勞委會研擬「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新增「機構外派」聘雇方式,讓民眾依所需時間「購買服務」,再由照護機構派遣外籍看護工到家裡。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表示,過去有不少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就建議過這種「外派、計時」的照護聘雇方式,勞委會也已經邀集相關單位在今年三月、七月各開過一次會討論。蔡孟良說,到場的社福、勞工團體多表示支持。

勞委會初步規畫,由有長期照護服務經驗的非營利組織引進、雇用、管理外籍看護工,讓民眾「買時段」後,外派到府服務。外籍看護工受雇於機構,民眾需付出的單位價格可能比直接聘雇高一些,但不必騰出空間讓外籍看護工住、不必負擔管理責任、勞健保及就業安定費。

蔡孟良指出,某些常傳出外籍看護工生活和工作環境不好,雇主對待他們就像傭人等情形,勞委會希望用新制度,讓外籍看護工運用更有彈性,他相信外籍看護工的態度、工作效率也會更好。至於申請外派外籍看護工的資格、施行時程等細節,還待議定,但如果政策能夠推行,希望可以和本國看護服務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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