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建議外籍看護工可以機構外派服務模式照顧病患,勞委會6日下午開會提出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多數與會者認同該計畫,將由具長期照顧服務經驗團體執行,服務對象將擴大為有照顧需求的民眾,將不限現行具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者,詳細計畫如價格、服務支援等下次會議再討論。

由於有雇主團體建議,部分家庭沒有居住空間或是不願外人居住在家裡,但是家中病患又不願送至養護機構,因此建議可以由照護機構擔任雇主,有需要照護的家庭再向照護機構購買服務,由照護機構派遣外籍看護工至家中照護,如需24小時照料者,可以2班或是3班輪流派人照料,價格可以比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高一些,又不須負擔管理外籍看護工責任。

對於外界建議,因為聘僱模式改變,為避免因全面開放造成衝擊,勞委會提出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今天邀集內政、衛生、學者、雇主團體等共同研商,除內政部擔心造成本國照護服務員排擠外,多數與會者都認同該計畫。

勞委會說明,試辦計畫將由具長期照顧服務經驗且為合法立案之團體、機構或非營利組織,聘僱與管理外籍看護工;服務對象將擴大為有照顧需求的民眾,不限現行具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者。

由於今天只是初步討論增加新的外籍看護工聘僱服務模式,詳細的價格、服務支援、何時開始推行等內容將於下次會議再討論,另該計畫因涉及重大政策不排除提至行政院討論。

勞委會在3月曾召開有關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外籍看護工銜接座談會,有學者提出建議,聘僱模式可以多樣化,由機構聘僱一定比例本、外勞看護工,再以外展方式派遣至家庭中照顧,其機構可以是非營利團體經營,甚至學者認為由人力仲介業者經營也是可行的,可以有效解決外籍看護工在家庭私領域中被虐待、勞動權益不受保障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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